关于敦促大通籍赴境外涉诈人员劝返投案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对大通籍赴境外实施诈骗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人员(以下简称“赴境外涉诈人员”)发布劝返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赴境外涉诈人员包括:持证出境逾期未归、偷越国(边)境、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并在境外从事涉及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
二、赴境外涉诈人员及其家属应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劝返工作。凡在2023年5月31日前不主动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工作的,将根据法律、法规采取惩戒措施。
三、赴境外涉诈人员要尽早入境回国。入境前,需提前通过电话或亲属向乡镇社区、户籍地派出所报备入境口岸、入境时间,不得从便道、小路非法入境。入境后,要严格遵守国内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四、赴境外涉诈人员入境后应尽快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于处罚;拒不入境回国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予以严惩。
五、赴境外涉诈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为公安机关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破其他案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六、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赴境外涉诈人员提供财物、隐蔽处所和交通工具,或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以及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检举揭发赴境外涉诈人员及其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特此通告。
大通县公安局
2023年3月24日
滞留缅北高危人员信息
姓名:马俊杰
身份证号码630121********0012
户籍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景阳镇
姓名:柴生龙
身份证号码630121********1315
户籍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黄家寨镇
姓名:陈彬
身份证号码630121********8211
户籍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青林乡
姓名:马金花
身份证号码630121********3628
户籍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
姓名:马军
身份证号码630121********5913
户籍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良教乡
姓名:任德强
身份证号码630121********2217
户籍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
姓名:王永昌
身份证号码630121********7896
户籍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景阳镇
姓名:王占青
身份证号码630121********0230
户籍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景阳镇
来源:大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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